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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春雷行動2023”專項執法行動開展以來,四川省資陽市樂至縣市場監管局聚焦重點領域,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監管風險壓力大等突出問題,打擊違法行為,護民生、保安全,優化營商環境。近日,樂至縣市場監管局查辦一起未經許可銷售新冠抗原檢測試劑盒案。
樂至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主動搜索發現有人在“朋友圈”兜售新冠抗原檢測試劑盒。樂至縣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充分利用行刑銜接協作機制,與縣公安部門成立聯合專案組,多次會商研討查辦方向。經調查發現當事人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在“朋友圈”以8~12元/支的價格售賣新冠抗原檢測試劑盒,其行為涉嫌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新冠抗原檢測試劑盒為第三類醫療器械。2022年3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明確需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并具備相應儲存條件的零售藥店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方可銷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因此,個人不允許銷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在此提醒消費者:應通過合法正規渠道購買藥品醫療器械并保留相關票據,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請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共同維護全縣藥械質量安全及經營秩序。(記者 戚原 通訊員 康穎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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