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釋放存量工業用地土地潛力,促進高端產業集聚發展,近日,高新區(江海區),發布兩份重磅《實施意見》,下面一一來看。
解讀一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解讀《江門高新區(江海區)工業類用地升級改造的實施意見》
2022年11月04日,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政府印發《江門高新區(江海區)工業類用地升級改造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現將《實施意見》有關內容解讀如下: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門市市區“三舊”改造實施辦法>的通知》(江府[2021]13號)、《江門市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的實施意見》(江府[2022]10號)文件精神,促進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和中心城區產城融合示范區建設,加快產業升級轉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原《江門市高新區(江海區)工業類用地升級改造開發項目辦事指引》于2015年10月30日印發實施,至今已快8年時間,該文件的主要目標期為“十二五”,“十二五”的期值時間已成過去。近些年,國家和省根據國內外形勢和社會經濟發展的情況,大力推進供給側改革,對包括土地在內的自然資源利用提出新政策要求,且我區經過多年發展,土地利用現狀和需求也在變化,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現行的部分政策條款已跟不上社會經濟的發展步伐,為此迫切需要對我區現行的工業類用地的實施政策文件作出調整、修改。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內容共三章,第一章為《實施意見》編制的工作目標。第二章為工作措施,共十一條工作措施。分別為規范適用范圍、提升開發強度、調整使用年限、產權分割轉讓、允許合并歸宗、鼓勵連片改造、完善用地手續、明確開竣工時間、落實財政獎勵、完善批后監管、實施 “一園一策”改造模式。第三章為附則。約定試行時間及期限等。《實施意見》中大部分工作措施參照《江門市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的實施意見》(江府〔2022〕10號)和《江門市村級工業園升級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貫徹落實廣東省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實施意見的通知》(江村級工業園升改辦〔2021〕5號)文,結合江海區實際情況制定,文件規定了江海區資金獎補標準,以及實際項目推進中的工作要求和流程等。
三、監管機制
“工改工”項目改造方案在批準時,改造主體必須與區政府簽訂項目監管協議。由區經促局牽頭負責項目監管協議的簽訂工作,約定項目投資強度、開發強度、產業類型、畝均年地方貢獻、開竣工時間、達產時間、違約責任等方面的要求。區自然資源、發改、經促、住建、稅務、生態環境、安全生產、消防救援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能落實指標核定及監管責任。
四、實施期限《實施辦法》明確了實施期限,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解讀二
解讀《江門市江海區村級工業園升級改造實施意見》
2022年11月04日,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政府印發《江門市江海區村級工業園升級改造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現將《實施意見》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我區共有約72個村級工業園(現狀或歷史上是工業、倉儲物流等用途、面積不少于30畝),總用地面積約7000畝,在空間分布上少數連片多數分散,面積從幾畝到上百畝不等。但是村級工業園存在如環境污染嚴重、安全隱患多發、經濟效益低下等諸多問題。為貫徹落實《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門市市區“三舊”改造實施辦法〉的通知》(江府〔2021〕13號)、《江門市村級工業園升級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村級工業園升級改造政策指南的通知》(江村級工業園升改辦〔2020〕1號)、《江門市村級工業園升級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貫徹落實廣東省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實施意見的通知》(江村級工業園升改辦〔2021〕5號)、《江門市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的實施意見》(江府〔2022〕10號)等文件精神,促進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和中心城區產城融合示范區建設,切實盤活低效建設用地,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內容共四章。第一、二章為《實施意見》編制的工作目標及工作原則,明確村級工業園改造工作總體要求、目標及原則。第三章為工作措施,共十條工作措施。《實施意見》參考《江門市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的實施意見》《江門市村級工業園升級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貫徹落實廣東省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實施意見的通知》兩份政策文件,結合江海區實際制定,《實施意見》明確了資金獎補標準,并規范工作要求及流程。同時為解決實際土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歷史遺留問題,《實施意見》提出如強化土地廠房租賃管控力度、規范搬遷補償等措施。
三、監管機制村級工業園升級改造項目改造方案在批準時,改造主體必須與區政府簽訂項目監管協議。由區經促局牽頭負責項目監管協議的簽訂工作,約定項目投資強度、開發強度、產業類型、畝均年地方貢獻、開竣工時間、達產時間、違約責任等方面的要求。區自然資源、發改、經促、住建、稅務、生態環境、安全生產、消防救援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能落實指標核定及監管責任。四、實施期限《實施辦法》明確了實施期限,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來源:江海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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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


